关于招聘合同制(劳务派遣)人员年龄条件的补充公告
2014-05-02 14:42:10院长办公室
近期我院发布了相关岗位合同制(劳务派遣)人员招聘公告,现根据相关岗位报名人员情况并结合实际工作需要更改报名条件中关于年龄的规定,并公告如下:
一、应届毕业生:全日制本、专科学历者年龄一般不超过25周岁;硕士生年龄一般不超过28周岁。
二、往届毕业生:全日制专科毕业生年龄一般不超过25周岁,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年龄一般不超过28周岁,硕士生年龄一般不超过30周岁。
三、消防保安岗位根据工作需要可适当放宽,但年龄一般不超过30周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