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国庆节期间医院安全工作的通知
2014-09-25 15:12:32院长办公室
院属各部门、各科室:
为切实做好国庆期间的医疗工作,确保职工、患者度过一个安全、和谐的节日,即日起开展安全检查,检查内容包括电力、消防设施、大型医疗设备、易燃、易爆危险品、毒麻药品及锅炉、液态氧、电梯等特种设备;水、电、暖、气的安全供应和管理工作。
要求各部门、各科室主任(负责人)、护士长要高度重视节日期间安全工作,全面落实“一岗双责”及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措施,对存在的安全隐患及时整改,确保我院良好的工作秩序。
院务部、医务部、护理部、总务部等职能科室将于9月30日进行专项检查。
院务部 总务部
2014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