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被批准为省直保健定点专科医院
2008-01-10 02:03:20院长办公室
根据省保健委员会鲁健办发[2007]26号文,我院通过评估,被批准为山东省省直保健定点专科医院。2007年11月9日,省保健委员会副主任、省干部保健局局长、卫生厅党组成员康永军、省干部保健局副局长徐颖率评估小组来我院评估保健定点专科医院。评估小组成员包括省立医院、齐鲁医院、省中医、千佛山医院的保健工作负责人和专家。
评估小组在听取了我院于金明院长的汇报以后,仔细审阅了申报材料,并到特需科、PET-CT机房和放疗区进行了现场考察,对医院的软、硬件建设给予了高度评价。专家组一致认为,近年来,肿瘤医院在规模建设、设备设施、学科建设、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对外交流等方面的快速发展,为干部保健事业搭建了良好的平台,符合省直保健定点专科医院的标准。
我院表示一定把保健工作当作政治任务来完成,按照省保健委员会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学习,深刻领会上级政策精神,积极向其他兄弟保健定点单位学习,进一步增强干部保健工作的自觉性和责任感,努力为保健病人服务好,为干部保健工作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