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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程序

2006-01-03 02:09:34院长办公室


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程序

1、研究所(院)负责人宣布答辩委员会主席、委员、秘书名单,研究生及导师姓名、专业;

2、答辩委员会主席宣布开会;

3、指导教师介绍申请人简历、表现、学位课程学习成绩及论文工作情况,对论文的学术评语;

4、研究生报告论文,限定45分钟内结束(要求讲解式,勿照本宣读);

5、答辩委员会成员提问,研究生回答问题;

6、答辩委员会举行会议,研究生、指导教师及其他人员退出会场。主席或评阅人宣读评阅意见,答辩委员对论文及答辩情况作出评语,对是否通过论文答辩及建议授予硕土学位进行无记名投票表决,根据三分之二以上票数做出决议并写出评语。

7、答辩委员会主席向研究生宣布答辩委员会决议并宣读对论文的评语。

  答辩时秘书必须作好详细记录,负责整理答辩材料,经答辩委员会审定后填入《研究生毕业论文答辩情况表》(一式二份),并由全体论文答辩委员会成员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