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6种“高价刚需药”可报销——我院开始执行2017版国家药品目录
2017-09-27 11:55:22院长办公室
根据省人社厅要求自9月1日起,我院开始执行国家2017版药品目录。此次调整将36种谈判药品纳入2017版药品目录乙类范围,给患者带来了福音。
本次纳入国家谈判药品目录的36种药品中包括31种西药和5种中成药。西药中有15种是肿瘤治疗药,覆盖了肺癌、胃癌、乳腺癌、结直肠癌、淋巴瘤、骨髓瘤等癌种,肿瘤患者迫切需求的肿瘤靶向药位列其中,如曲妥珠单抗、贝伐珠单抗、硼替佐米、来那度胺等。另外中成药中有3种是肿瘤药:复方黄黛片、注射用黄芪多糖和参一胶囊。与2016年平均零售价相比,谈判药品的平均降幅达到44%,最高的达到70%,以治疗乳腺癌的靶向药物曲妥珠单抗为例,单支费用由17300元下降至7600元,下降9700元,降幅为44%,大大减轻了参保人的医疗费用负担。
原山东省大病保险特药品种中共有13种纳入本次药品目录,其中直接纳入2017年版《国家药品目录》的有6种:分别是地西他滨、达沙替尼、吉非替尼、埃克替尼、注射用重组人凝血因子IX、富马酸替诺福韦二吡呋酯片;纳入36种谈判药品的有7种:分别是曲妥珠单抗、贝伐珠单抗、厄洛替尼、阿帕替尼、硼替佐米、重组人血管内皮抑制素、来那度胺。
值得注意的是,对在我省大病保险支付范围现已纳入2017年版《国家药品目录》和国家确定的36种谈判药品的药品,实行过渡政策,按原规定执行到2017年12月31日。对经大病保险支付后的个人自付部分,再按乙类药品政策规定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予以补助,确保参保人员实际待遇水平不降低。如山东省省直医保规定,大病保险支付后个人自付部分(含起付线)再由基本医保基金给予50%的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