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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肿瘤医院伦理委员会审议资料目录(药物类)

2015-05-06 10:52:25院长办公室


1.委托公函
2.SFDA批件//组长单位伦理批件
3.申办者资质
4.药检报告(试验药与对照药)
5.研究者手册
6.研究者简历(提供本医院研究者4到5人的简历,并注明是否经过GCP培训,是否有证书)及方案摘要
7.临床试验方案/修正版(要求首页上有山东省肿瘤医院主要研究者的签字)
8.知情同意书
9.病历报告表(样表)
10.研究病历(原始资料记录表)(如需要)
11.药品说明书
12.病人日记卡
13.如果样本在外地检测的要提供检测实验室的名称和资质证明;如果样本要运到国外的要提供卫生部允许其运到国外的证明文件。
14.研究协议
(以上资料均需加盖申办者的红章;方案首页上要求有山东省肿瘤医院主要研究者的签字)
注意:
1.以上资料必须在每项首页上加盖申办者的红章,资料共需提供15套。
外企提供资料时需提供3套中英文资料,其余12套只提供中文资料。
特别提示:凡是提交中英文资料的均以中文资料为准,请务必找专业人士认真反复翻译,语序和句子要符合GCP要求,医学关键词要符合医学辞典。建议不要找翻译公司。
2.伦理会召开之前,需研究者签署“主要研究者向伦理委员会的保证书”,并送到伦理委员会办公室备案,请监查员到伦理委员会办公室取保证书,并将签好字的保证书同伦理资料一同送回伦理办公室。
3.申办方需在伦理会召开之前将伦理委员会费用5000元,汇到山东省肿瘤防治研究院。汇款按照银行帐号(农行济南市槐荫区支行济兖公路分理处:15-126401040000092)
4.监查员务必提供电子板的:方案/CRF/知情同意书/总结报告
发往:ywb234@126.com;mfs8250074@163.com
5.主要研究者(PI)须到会向伦理委员会汇报,PI不能到会汇报的不予审议。
(责任问题,重视程度问题)